亲子鉴定原理
判定亲生关系的理论依据是孟德尔遗传的分离律。
按照这一规律,在配子细胞形成时,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,分别进入各自的配子细胞。
精、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,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,一个来自父亲;
因此同对的等位基因也就是一个来自母亲,一个来自父亲。
鉴定结果如果符合该规律,则不排除亲生关系,若不符合,则排除亲生关系(变异情况除外)。
在大多数的情况下,母、子关系是已知的,要求鉴定假设父和孩子是否亲生关系。此时**从母、子基因型的对比中,可以确定孩子基因中可能来自父亲的基因(生父基因,OG)。
然后观察假设父亲的基因型,如果不具有生父基因,则可排除假设父与孩子的亲生关系。
若假设父也具有生父基因,结果就不能排除假设父的亲生关系,
假设某案例中母亲是FGA-22/23型,
孩子为22/25型,从比较中可确定生父基因是FGA-25。
此案中假设父1为FGA-22/24型;
假设父2为24/25型。其中假设父1不具备生父基因25,
故可排除他与孩子的亲生关系;相比之下,假设父2因具有FGA-25,不排除与孩子有亲生关系。